第八十七章(7 / 8)
州之时,便已劝谏过金州根本不适宜蚕桑,但邺国公府上,却没有一个人相信;而此地适宜种植的苎麻,邺国公府上的北方人,却根本没有人懂得如何种植,绝大多数人连苎麻是什么都不知道——但无论如何,这种注定徒劳无功的劳动,仍然令得邺国公府上的女眷怨声载道。
只有柔嘉县主仿佛到了属于她的乐园。
初到新邺城,她便爱上了乘象。不知她从哪里弄到了一只小白象,然后便整日带着大宋皇帝赐给她的仪仗、侍卫、禁军,四出游玩。没多久,曹友闻又送给她一位懂得汉话的三佛齐婢女,从此这位县主便越发的胆大包天。
她经常不顾禁令,远足到离城百城之外,借宿当地蕃人之家。每次出城,她都能带些“新奇”的东西回来,从打猎所获的奇怪猎物,到常见的槟榔蜜酒、椰子酒、沙糊米(沙糊米,亦做沙孤米。即今之所谓“西谷淀粉”。乃砂糖椰子树的干茎木髓中所产之可食用之淀粉质。古时砂糖椰子树亦称桄榔、沙孤树。),甚至偶尔还会带些蔷薇露、檀香、琥珀等物什回来,送给公府的女眷。
城外的蕃人都敬畏这位县主,对她又有一种莫名的亲切。也许是因为她是第一个敢于进入“牌水居”的邺国贵人——那是汉人对三佛齐当地盖在木筏上的房屋的称呼;也许是因为打猎歇息的时候,她会毫与顾忌的蕃人向导一道席地而坐,痛饮椰子酒……没有人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城外的蕃人见着邺国的其他部队,往往便躲藏逃匿,但若见到柔嘉县主的仪仗,甚至有人会主动请求做向导。
而大约过了一两个月左右,柔嘉县主又有一样新的爱好。某日,她骑着小白象在新邺城中闲逛之时,竟撞上了一个邺军兵士在凌辱一个三佛齐妇人——这种现象,在邺国部众入城以后并不罕见,即便宗泽、赵仲珙多次严申纪律,但既无严厉之处罚,竟是屡禁不绝——此次这人撞到柔嘉手里,却是倒了大霉,柔嘉叫侍卫将此人带到邺国社稷之前,击响大钟,召来邺国部众,然后向赵宗汉禀明其罪行,不待他人求情,便以大宋皇帝所赐斧钺,将之斩于社稷之前。
自从做了这桩大快人心之事后,邺军一军肃然,军中将士,行事大为收敛。而柔嘉自觉做了一件好事,更是洋洋得意,从此竟是乐此不疲。她每隔一二日,便要巡行城中,凡有人犯禁,便绳之于社稷之前,召集众人,宣明罪恶,然后或鞭或杖,以罪定刑。尽管这位县主并无断案之能,但她与邺国公赵宗汉,却正是各有所长,相得益彰。赵宗汉本人还算聪明,案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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