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印度(18 / 20)
"外国人"以后。为了自卫,穆斯林组织了穆斯林联盟,它同印度国大党一样,每年举行大会。英国人自然欢迎和支持穆斯林联盟作为反对国大党的一个平衡力。但是,穆斯林联盟的存在基本上不是由于英国人的诡计,而是由于许多民族主义领袖如提拉克把他们的运动建立在复兴印度教的基础上的错误。例如,母牛保护会的组成无疑帮助了民族主义运动,但它使穆斯林印度人疏远,因为穆斯林印度人自然对他们在一个由印度教控制的印度中的前途感到忧惧。
其时,恐怖主义传播开来,甚至"温和派"也愈益不满起来,这种情况使英国政府确信作某种让步是必需的。因此,1909年,印度事务大臣莫利勋爵和总督明托勋爵提出了所谓的莫利-明托改革方案。这些方案规定,在很高的财产资格、收入资格或教育资格的基础上挑选出来的为数极少的一群印度选民应该选举省总督的立法会议的多数成员,并应该选举印度总督的立法会议的少数成员。在立法会议中为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保留着一定比例的代表席位,穆斯林的代表席位受到相当大的重压。例如,要成为一个有选举权的人,穆斯林在年收入达3,000卢比时须交纳所得税,而非穆斯林在年收入达300,000卢比时才交纳所得税。此外,甚至在民选议员占多数的地方,如在省议会中,英国政府能够并准备着制服任何反对。因而,这些改革的目的决不是引进责任政府制。相反,它们的意图是允许存在代议制政府的一个成分,而把全部权力和最后决定留在英国人手中。莫利本人在上议院的辩论中对此作了明确的阐述:
如果能够说改革的这一重要章节是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一种议会体制在印度的建立,那么至少我,会与这件事毫无关系。
在论及这一类的体制时,有三种人我们必须加以考察。极端派怀有某一天他们将把我们赶出印度的无法实现的梦想。……第二种人不抱有这类希望,但期望获得殖民地种类和殖民地式样的自主或自治。而第三种人所要求的仅仅是获准享有我们管理下的合作。
我认为,改革的作用在于改革以来、现在和将来都会使希望获得殖民地自治的第二种人投入到满足于获准享有正当的、完全的合作的第三种人中间去。
这一策略在很大程度上是成功的。已恢复对国大党的控制的温和的民族主义者通过了一项表示"对改革计划深深地、普遍地满意"的决议。1911年,他们得到进一步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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