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印度(9 / 20)
实际上,这常常起了社会分裂的媒介物的作用。我们现在将考察英国对其印度帝国的故意的或无意的影响。
四、英国的影响
经济的影响 英国对印度的影响首先表现在经济领域,从英国人到达印度寻找市场和商品起,情况自然会这样。特别是在美国人成为印度的主人后,他们决定性地影响了印度的经济,虽然常常是无意的。康华里勋爵以其1793年重大的固定赋额法在恒河下游区引进一种土地私有财产的形式时,情况就是如此。以往,收税人一向是国家官员,负责从指定给他们的许多村庄那里获得国家的一份收成。但这时,造些收税人转变成英国式的地主即地税包收者,而大部分村民虽然从前享有使用土地的世袭权利,可这时却处于地主可随时令其退税的租佣人的地位。
据估计,新地主每年从农民那里收到3O0万英镑多一点的地租,但是,他们必须将其中的十一分之十转交给英国当局,留下十一分之一归自己。这种安排的"永久"性在于要求地税包收者每年转交的地租总数在以后所有时间里依然如故。事实证明,这对新地主来说是一笔横财,因为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新地主每年收集的地租在1,200万英镑至义000万英镑之间,而他们交纳给国家的依旧是原先的30O万英镑。后来的总督威廉·本廷克勋爵对这种奇怪的合同背后的动机作了如下解释:
如果……要得到安全就需要反对民众的骚动或革命的话,我应该说,固定赋额法虽然就其他许多方面和其最重要的实质而言是一个失败,但至少具有这样一个巨大的优点:创造了一大批富裕的土地拥有者,他们极其关心的是继续英国的统治和完全控制人民群众。
英国人的确获得了地税包收者的忠心,但是,他们也在村庄引起一个他们完全没有预见到的革命。过去的公地安排这时在个体所有制、契约法、抵押权、扣押财物和拍卖面前让位。从前,对田赋的征收相当灵活,而这时,税额固定,赋税必须在规定的一天被交纳,否则就得拿出私有财产进行由公家主持的拍卖以偿还欠税。此外,这些奇怪的新法律由说外国语的外国官员实施,通常,这些外国官员几乎不了解当地的问题和习俗。在这些情况下,许多印度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或者绝望地陷于负债的境地。印度村庄传统的、非商业的、自给自足的生活渐渐地然而不可抗拒地结束了。
为了履行新的与财政有关的职责,农民们必须放弃他们的自然经济,致力于生产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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