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中国和日本(3 / 21)
争过程清楚地表明了中国人的毫无希望的军事劣势。英国人仅以一支分舰队和数千人便能随意占领一个又一个港口。中国人英勇作战,他们的守卫队常常战斗到最后一个人。但是,英中两国的力量差距比西班牙征服者和阿兹特克人之间的力量差距还要大得多。16至17世纪,欧洲的军舰和大炮已得到巨大发展,而中国人的军事技术仍停留在比阿兹特克人的技术高不了多少的水平上。1842年,北京政府宣布投降,接受了《南京条约》,这是后来蚕食中国大部分主权的长长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的第一个。
按照《南京条约》,中国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并开放五个对外通商口岸——广州、福州、宁波、厦门和上海。英国领事可以居留于这些港口,英国商人也可以在此租借土地,用于居住和经商。中国还同意实行一种按照价值的5%固定下来的统一关税,若要变动这一关税,须经双方同意。这一条款剥夺了中国的关税自治权,因而控制了中国的国家岁入。此外,第二年缔结了一个补充条约,承认英国人在刑事案件方面的治外法权;条约还包括一项最惠国条款,保证英国人享有中国在将来准予其他国家享受的任何附加特权。当时,可能双方都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些条款最终将导致一种复杂局面:外国居住区和租界遍及全国各地,它们全都成为外国政府管辖下的外国城市。
《南京条约》并未结束中国人和欧洲人之间的摩擦。欧洲人感到很失望,因为通商口岸的开放并没有带来他们所期望的那么大的贸易扩张。他们认为,补救的办法是获得更多的租界。曼彻斯特商会声称:"我们同中国的贸易直到买卖权扩展到我们现在所局限的港口以外的地方,才能得到充分发展。"另一方面,中国人却认为,这些条约承认的特权太多,因此经常不履行条约所规定的义务。此外,当时欧洲商人和许多声名狼藉的冒险家成群结队地来到通商口岸,这在中国人中激起了强烈的排外情绪。1841年,广东地区张贴了一张布告,以强有力的措词表达了这种感情。在向"难以对付的野蛮的狗和羊"提出抗议之后,布告反问道:"尽管你们已侵入我们的内河……,但你们有什么本领?……除你们的船是坚固的,炮火是猛烈的,火箭是强大的以外,你们还有什么其他本领吗?"然后,布告威胁外国人说,假如他们继续留在中国,结果将是最为可怕的。"如果我们不彻底消灭你们这些猪、狗的话,我们就不是顶天立地的勇敢的中国人。……我们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