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 责任在我(1 / 2)
顿了顿,接着说道,“大家都知道,医生下班后,是否应该救倒在路边的伤者或者病人,这在之前,别的城市有个类似的案例,判决是否定的。很多人觉得,下班之后的医护人员,不具备行医资格,一旦行驶医护职责,就是不正当的。可是,大家想过吗?我们都是有医生或者救护证的,这证书是其他国家都承认的行医资格,怎么到了我们这里,就变成‘不可以’,‘没资格’了?你们说对我们医护人员寒心,因为我们急功近利,越来越没有医德,却从来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医患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糟糕,不可能只是一方的责任。街上是否出手救援,一些人觉得不一样,可是有绝大部分人觉得你是医生护士,你不救人,那么你就是冷血!可是,救了,事后出现感染,或者另外一些并发症,你们就要告给你们急救的医护人员,你让我们怎么还敢出手救援?”
简奕的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把在场一些旁听的医护工作者都激励起来。
他们不由自主地给了掌声。
可不就是这样嘛!
医护人员好心路边急救,却还要被告上法庭,谁还敢在下班之后救人?
不救人,就要被骂“冷血”,“势利”,让医护工作者情何以堪?
樊思荏坐在被告席,看着庭上的简奕,双手不自觉地握紧。
对方律师冷眼看着简奕,继续提出问题。
“简奕医生,据我所知,当时我的当事人离医院的距离,步行大约就15分钟。在这样短的距离下,樊思荏医生完全可以让路人帮忙把我当事人送去医院急救。为什么,她没有找路人,而且打急救电话?如果,当时他找路人,那么送我当事人去医院,最多也就短短五分钟,比起让她在巷子里直接把孩子生下来,要便捷的多。”
“那个时间,路上人很少,而且,你凭什么保证,樊思荏医生向路人求救,帮着把产妇送去医院,路人就一定帮忙呢?求人不如求己,救人本来就是争分夺秒的事情,在自己可以控制和解决的范围内,立刻进行救治,最大程度挽回伤者或病患的生命安全。”
简奕努力陈述着一个医护人员的心境。
“简奕医生,请你清楚一点,我不反对医护人员在街边救人,而是反对在不卫生的环境下救人。一旦伤患人员发生感染,这是可大可小的。作为一个专业的医护人员,应该具备这点素质,但是被告人樊思荏医生,在遇到我的当事人时,并没有询问她的过往病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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