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尘埃落定(2 / 6)
不进行公司合并,继续保持亚马逊的独立运营,也就能堵上很多美国方面,对于林风比较敏感的中国身份的忌惮和指责。也便于奥观海发挥影响力,来促使监管机构批准这一收购案。
根据现行美国联邦法律,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享有自由裁量权来审查境外并购方将取得美国企业“控制权”的交易或境外并购方投资美国基础设施、技术或能源资产的交易。
而CFIUS是一个由美国财政部长担任主席的跨部门政府组织,美国总统有权接受或拒绝其提出的建议。
所以,即将接任总统的奥观海的倾向性,暗示和默许态度是极为关键的一环!
时间来到12月底,亚马逊收购案的态势就比较明显了。
12月18日,亚马逊召开董事会,修改了毒丸计划,规定只有在常规性的年度董事会上被选出的董事才有权终止毒丸计划。为了加强防御,亚马逊董事会还通过了一项“金色降落伞”计划,规定一旦在3年之内由于公司所有权变动而导致管理层解职,公司将支付丰厚解职费。
12月19日,风行再次提高收购出价,新的报价为1股风行股票+46美元。相当于77.3美元/股的价格,收购亚马逊流通在外的普通股。
12月20日,亚马逊董事会决定,如果收购方换购了公司50%以上的股权,那么毒丸计划将自动终止,否则保留毒丸计划,以防止风行所谓drop and seep(退出-扫荡)策略(指收购方突然放弃收购,但在几个小时之内就从套利者手中买断股票)。
12月23日,法院作出判决,冻结了亚马逊的毒丸计划和金色降落伞计划,并规定亚马逊的董事会将承担“露华浓”责任(源自1986年露华浓的案例。当时露华浓的董事花为了阻止恶意收购,决定将公司出售给从事杠杆回购的Frostman公司,并给予该公司锁位期权。在这之后法律规定,当一家公司面临出售时必须首要考虑股东利益。这就迫使公司管理层在决定出售公司时或有收购竞标者时有义务将公司拍卖。)。
也就是说,亚马逊很难再做出利用杠杆回购和出售资产给第三方。
而这时,风行集团持有的股份比例已经上升至42%,距离收购成功的51%不远了……
………………
林风再一次约贝索斯密谈。
“Jeff,风行达到51%持股之后,将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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