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5 / 6)
致勃勃的模样都快赶上面对包包衣服了。
在店里逡巡一番,她很快瞧中了一款笔洗,青花瓷淡雅古韵,釉质莹润,通体成树叶状,上饰花卉图案,历史感扑面而来。
宋程欢端详了片刻,二话不说刷卡买下,直截了当的气场震得归岫宁都愣了一愣。
归岫宁讶异道:“你什么时候喜欢收藏古玩了?”
宋程欢眼珠子咕噜咕噜地转,天真无邪道:“送给时昱哥啊,他喜欢写字,送这个刚刚好。”
原因合情合理,归岫宁便默然不语。
“唉,说起时昱哥,我总是觉得攻略他有点难度啊。你和我哥那是相爱相杀模式,有碰撞才有火花。可我和时昱就不一样了,我打小就同他要好,比黏我哥还要黏他,他对我也好,可就是好得太坦率太光明正大,一点擦出火花的可能性都没有。在赤.裸.裸的交往下,暧昧怎么生根发芽啊?”宋程欢耷拉着眉眼,垂头丧气的,不像是平时粗神经的她,“我还得守多久,才能守得他开窍啊?”
归岫宁对时昱的了解不深,几次相处下来只看出他是个成熟稳重的男人,听宋程欢描述,也觉得倒追这样一个人不太容易,这样的男人在感情里通常占据主导地位,一旦动心,九死未悔。如果对身边的异性没有亲密的表现,只能说他压根就没把这个女人放在心上,至少不是像爱人一样放在心上。
“我又不敢暗示他,万一闹得太僵,以后见了面就尴尬。”宋程欢姣好的面容纠结在一处,苦哈哈道。
归岫宁拍了拍她的手,想起宋一沉的交代,组织好半天的语言,才试探着说道:“程欢,你有没有想过,你对他或许已经不是喜欢了?只是长年累月下来,心动变成了执拗?”
宋程欢和她哥一样,拥有着祸国殃民的美貌,同样也继承了他低得令人发指的情商,归岫宁这几年来,越看越觉得宋程欢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喜欢时昱。
喜欢,是每一分每一秒都想看着他,想和他在一起,而不是把它当成任务,每隔段时间就提醒自己,需要完成它。
宋程欢表情僵住了,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良久才捏了一把归岫宁的脸蛋,愕然道:“你今天是怎么了?被魂穿了?我怎么可能不喜欢时昱哥?”
归岫宁又开始觉得脑袋隐隐作痛了,油然而起某种冲动,非常想把眼前这位大美女的神经擀得细点。
谈话失败,两人拿了笔洗后继续逛街,直到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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