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里店“飞毛腿”案 (1)(12 / 22)
地形,竟然真的被他在千钧一发之际逃了出去。
吸烟暴露目标的侦察员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受到处分其实还是幸运的,因为案子的发展很快就让警方产生了一个印象:我们内部有鬼!这是因为,除了这次设伏,此人再没有钻过警方的圈套。一次可以是巧合,但一次又一次,刑侦专家算定他会去的作案地点,他从来不去,可是也曾发生过周围几个村子都作了埋伏,他偏偏去唯一那个没埋伏的村子作案这等事情。
警察在甲村设伏,他偏不去甲村,却在甲村旁边的乙村作案,而警方刚刚撤出甲村,第二天他就去作案这种事,也曾发生。警方的部署他似乎总是能未卜先知。
1974年,在公安部门越来越加大破案力度的同时,“老流氓”的作案竟然达到了高峰!
我国公安系统没有迷信狐仙鬼怪的习惯,唯一的解释就是出了内鬼。
这下子,无论是公安人员相互之间,还是和当地协助破案的地方工作人员之间,都产生了若有若无的隔阂和警惕。也曾有内部人员被不点名地监视过。都是老手,时间稍长,这种监视很难逃过对方的眼睛。
一句话,影响团结。一边侦破,一边自己也成了嫌疑犯,这滋味可太不好受了。这件事,直到案犯被抓,联系到他的职业,警方才恍然大悟。
无奈之下,警方采取了最“笨”但是也最考验双方耐心的做法——蹲守。
1996年,冯巩有部电影叫做《埋伏》,说的就是蹲守的事情。
为了抓捕“老流氓”,公安干警在十八里店周围布设数十个不断变换的蹲守点,以大海捞针的方式,继续艰难地侦破。
实际上,采取蹲守行动的时候,有一种说法是负责侦破此案的警方人员,在侦查“内鬼”的时候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人民群众”在随时给嫌疑犯通风报信!的确,只要设伏,总要通知村里的人,只要村里的人知道,“老流氓”就会知道!但每次协作的地方工作人员并不相同,总不能整个朝阳区、通县的地方干部都和“老流氓”是一伙的吧?!何况,有几次警方还有意撇开地方工作人员,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结果依然如是,难道说,整个朝阳区、通县的老百姓都和“老流氓”是一伙的?也许“老流氓”是地头蛇一类的人物?但地头蛇怎么可能方圆十几里哪个村的情况他都能随时得到通报呢?
尽管无法理解,但侦查人员发现,如果仅限于警方内部的信息,案犯似乎还不能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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