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里店“飞毛腿”案 (1)(4 / 22)
宾,派民兵;开批斗会,派民兵;连教街道老太太认字,都用过民兵。在“文革”公检法陷入相对混乱的时期,工人民兵在北京更成了类似今天武警的角色,经常被用来应付突发事件和治安恶性事件,虽然装备和训练远不能和正规人员相比。据说,让民兵抓“老流氓”,是北京市“革委会”主任吴德的招儿。
“飞毛腿”案第一起,发生在1972年夏天。当时报到“革委会”,情况是有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媳妇。受害人半夜惊起,连案犯的身高体态都说不清。
不久,就发生了第二起,这次地点在靠近今天朝阳区边缘玛钢厂收费站,也是农村,案情几乎相同,唯一区别是案犯自称“老流氓”。此后,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都是强奸,顺便盗窃,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方圆大约十里,最远的到通县、顺义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称“老流氓”。面对一系列恶性案件,当地治安部门束手无策,引发了极大震动,“老流氓”的称呼也不胫而走。
案子很快惊动了当时首都的一把手吴德。
有人说“文革”时候治安好,其实是中国的老百姓老实,我们的治安一向不错,不是“文革”开始治安变好。“文革”是个复杂的问题,在这儿咱们就不讨论了,咱们说这案子。
因为治安一直不错,吴德听汇报,知道自己辖区竟然还有如此无法无天的人物,大为吃惊。之后就是严加部署,要求务必将其捉拿归案。吴德是在冀东军区当过政委的,指挥部队习惯了千军万马,抓“老流氓”一出动就是三百工人民兵。搁现在,要在双桥这么干,吴德同志自己可能就进去了。要知道,在北京动用三百名武装力量绝对是个大事儿。90年代,北京有一位公安局副局长碰上一起硬茬儿的案子,出动了99名防暴队员(一共100个,他留了一个看家)下手。这99名身穿防弹背心的防暴队员手持“微冲”,训练有素,沿着长安街风驰电掣而去。任务倒是给他们完成了,局长同志的检查也开始写了。写了无数次都不能过关,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算深刻呢?
最后担任审查的老大总算看在同行份儿上给了局长同志一个底:“99个荷枪实弹的防暴队员,中南海都能让你冲进去了,你自己想想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有这个底,局长才明白自己捅了多大娄子。
后来碰上这位局长同志,老萨实在忍不住,问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您那99个防暴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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