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18 / 21)
是友谊为上的,只要人家找上门,赔本他也抛,倒是给人实力雄厚的印象。他的名片满天飞,谁手里都有一张的。有人说,长脚,你应当去做大买卖。长脚便不置可否地笑笑,也给人实力雄厚的印象。张永红认识他的时候,正是炒汇这一买卖比较顺手的当口,长脚挥金如土,叫人看了发呆。花钱本就有成就感,何况为女人花钱。长脚天性友善,又难得经验女性的温存,花钱花到后来,竟花出了真情。这一段日子里,他把对人对事的一腔热诚全放在张永红身上,把朋友淡了,把生意也淡了。他看上去是那么和蔼,忠实,眼睛里全是温柔,谁见都要感动。他实在是一个忘我的人,一心全在别人的身上。他给张永红买了一堆时装,自己别提有多激遍了。他眼里都是张永红的好,自己则一无是处。他恨不能把一整个自己兜底献给张永红,又打心底自以为浑身上下没一点儿值钱的。他有上干句上万句的真心话要对张永红说,说出的却是实打实的假话。
长脚到王琦瑶家来,开始是为了张永红,后来就不全是了。他觉得这地方挺不错,王琦瑶这个人也挺不错。虽然是长了一辈的人,可是和他们在一起,并没什么隔阂的。虽然是旧时代的人,可是对这新时代的精神也是没有隔阂的。长脚和老克腊不同,他对旧人旧事没什么认识,也没什么感情,他是朝前看的,超前面的事情越好。因他不是像老克腊那么有思想,做什么都不是有选择,而是被推着走,是随波逐流,那浪头既是朝前赶,便也朝前看了。就是这样的不由自主,他也还是有着一些直觉的,这些直觉有时甚至能比思想更为敏捷地,长驱直入事物的本质。他在王琦瑶这里也能获得心灵的某种平静,这平静是要他不必忙着朝前赶,有点定心丸的意思。好像冥冥之中发现了循环往复的真理,还有万变不离其宗的真理。上海马路匕的虚荣和浮华,在这里都像找着了自己的家。王琦瑶饭桌上的荤素菜是饭店酒楼里盛宴的心;王琦瑶身上的衣服,是橱窗里的时装的心;王琦瑶的简朴是阔绰的心。总之,是一个踏实。在这里,长脚是能见着一些类似这城市真谛一样的东西。在爱这城市这一点上,他和老克胎是共同的。一个是爱它的旧,一个是爱它的新,其实,这只是名称不同,爱的都是它的光华和锦绣。一个是清醒的爱,一个是懵懵懂懂的爱,爱的程度却是同等,都是全身相许,全心相许。王琦瑶是他们的先导和老师,有了她的引领,那一切虚幻如梦的情境,都会变得切肤可感。这就是王琦瑶的魅力。
长脚也会有问题对王琦瑶提出,却是比老克腊幼稚一百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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