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3 / 3)
料鞋袜,香包,荷包,饰。东西没有多精致但贵在便宜好用,李晨语看哪儿都觉的稀奇,这会儿完全是个一爱逛街的女孩子。
季白随着她走走停停,看她感兴趣的东西,都会问一句要不要买下来,得到的答案无疑都是摇头说:不用。
时间久了,他也不觉得厌烦,反倒看到李晨语难得一见的柔软。
“丫头,这个簪子好看吗?”他拿着一根并蒂莲花样式的杂玉簪子说道。
李晨语看过去,觉得那只修长骨节分明的大,比那根簪子要好看的多。
但听季白这么问,她就有点自作多情,昧着良心道:“你眼光一般。”
卖簪子的小贩面露幽怨,嘴皮子很溜的推销着自己的簪子。
季白信了她的话,将簪子放下。
他是看李晨语头上光秃秃的,就想给她装点一下,本也没看上这些做工一般的饰品,但这些打算他是不会说的,因为丫头根本就不会领情,哪怕是作为朋友的关心,她心狠着呢!
从街头走到街尾。长长的一条街上从头看不到尾,接踵擦肩,来来往往吵吵嚷嚷,热闹的很。
只走了一条街,李晨语基本上已经填饱了肚子,她意犹未尽,却也不再游玩,“走吧,不逛了。”
季白看她不似勉强,两人就又一起回了酒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