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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过往那吊儿郎当的学习岁月里,我从未试着如此认真地对一本笔记钟爱有加。那天晚上,我在昏黄的灯光下展开它,像一个三好学生一样开始逐字阅读,试图从中找到那个让我困惑不已、又让我狠捞一笔的答案。我想如果我爷爷的在天之灵看到这一幕场景,他一定会因为我的正儿八经而收回开篇第二自然段末尾那句话。
记录者字迹潦草,我费力地辨别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在这些记录祖国各地山川风物、民俗掌故,甚至动物习性的笔记中间,有一段文字总是不停地重复出现,而且出现的时机恰恰是记录者要书写的人事。也就是说,记录者在故意用一段与之毫无瓜葛的文字掩饰他所要记录的事情。我数了数,这段文字在这本笔记中一共出现过五十二次之多,它的内容是这样的:1952年3月,在里沃夫城修理一所住宅时发现一具塞在室内暖炉寝床中已经腐烂了的人尸。侦察判明,这是一个姓科瓦斯尼亚克的妇女的尸体,她以前在这间屋里住过,并在1947年3月失踪。后来查明了凶手,她是曾同死者在一个房间住过的某柯索拉普。
显然,这段文字记述了一桩杀人案,而且从这些人名地名来看,案件很可能是发生在前苏联某地。果不其然,我通过搜索引擎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这段文字的出处,它们属于一本叫做《杀人案件的侦查》的书,作者是苏联检察院全苏犯罪对策科学研究所,中国方面翻译出版于1958年,仅供内部使用;而上述那段文字,正是出自该书第9页。
就算是故意掩人耳目,可为什么偏偏要将一个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杀人案穿插在笔记中间,而不是随便别的什么?这个疑问让我彻夜难眠,我甚至发现,对于探究真相的渴望已然远远超过了那狠捞一笔的热情,这确是让我始料不及的。
第二天一早,我带着那本笔记如约前往,女人给我留下的那个地址很好找,但是在那座饱经沧桑的四合院内,我并没有见到她,接待我的,是一位年近古稀的白发老人。老人身子健康,说起话来带着一股爽朗的劲儿,他告诉我,给我打电话的女人是他的女儿,而他,正是这些笔记的主人。
“这些东西都是文革时散出去的,能找回来实在不容易!”老人接过我手中的笔记,递过来一沓崭新的票子,“小伙子,拿好喽,这些都是你应得的!”
我伸出手来接过这些钱,象征性地数了数,将要揣进裤兜儿里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儿,重新上手又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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