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 / 7)
上海市公安局。于光明警官正坐在办公室里沉思。这其实还不能算他的办公室,至少现在还不是。作为特案组代理组长,陈超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他将暂时在这里办公。
事实上,尽管他早就在组里掌握实权,却没几个人把他当回事。即便是在陈超忙于各种会议和翻译工作的时候,也是如此。所以,他总感觉自己像是生活在陈超的阴影里。
陈超报名去学文学的决定令他颇感不解,局里同事们对此也是议论纷纷。按照刑侦队[1]队长[2]廖国昌的说法,陈超这是试着在声名鹊起之后保持低调,以读书为掩护远离众人目光焦点。在小周看来,陈超一直就想考个硕士甚至博士的学位,这对他将来的职业生涯至关重要,因为在新的党员干部提拔任用机制中,拥有高学历就拥有巨大先机。而返聘老干部张政委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认为陈超的目的是出国留学,以便与远在美国的那位当狱警的红颜知己长相厮守。但这与那位传奇探长的诸多轶事一样,没人能辨明真假。
[1]原文为“homicide squad”也可译为重案组,是与陈超的特案组平行的部门。
[2]此处的“队长”,也可称为“组长”,但中国公安机关中无此称谓,故也称“队长”。
于光明对上述说法都不怎么赞同,或许这其中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秘密。陈超已就一桩房地产案向他询问过相关信息,却没有说明询问的原因。这不符合陈超平日与他交流案情时的风格。
不过在这样一个繁忙的早晨,已经没时间容他去细想这些了。党委李书记要他去廖队长办公室开会。
廖国昌是个四十出头的壮实汉子,鹰钩鼻、浓眉大眼,面容严肃。看到于光明走进办公室,他皱了皱眉,显得有些不悦。
在局里,一般只有那些有着重大政治影响的案件才会交给由陈超和于光明领导的特案组。廖国昌表现出的不悦,表明案件肯定不是简单的凶杀案。
“于光明同志,想必你对‘红旗袍杀人案’已经有所耳闻了吧。”与其说李书记是在提问,不如说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是的,这案子真是耸人听闻啊。”于光明答道。
一周之前,在淮海路一座花坛里发现一具姑娘的尸体。死者身穿红色旗袍。由于案发现场地处繁华商业区,在媒体的渲染之下,此案被公众称为“红旗袍杀人案”。案发之后当地曾出现交通阻塞现象,无数群众前来围观,还有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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