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3 / 7)
行事,一切都会变得和谐。不过,虽说几乎每件事都有相应的“礼”,但陈超却从未听说有关于爱情的“礼”。
陈超把带来的书翻了一个遍,却毫无收获。儒家的至圣先师们似乎完全无视爱情。
随后他将搜索范围扩大到“婚礼”。在古代中国,由于婚姻都是父母包办,男女双方婚前甚至对彼此一无所知,所以“婚礼”这个词与爱情之间关系并不大。但这次他多少还是找到了一些描述“婚礼之礼”的文字。
在儒家经典《礼记》中,有这样一段关于婚礼的描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也就是说,男人和女人直到婚礼那天才能见面。婚姻大事都是父母说了算,目的在于延续香火,与爱情无关。
在《孟子》中有这样一段话,将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视做罪过: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而这所谓“钻穴”、“逾墙”,后来却成了青年男女约会的代名词。
想到这里,陈超合上书,试着闭眼回忆刚刚读过的内容。包办婚姻更符合以家庭为核心社会体系的要求,因为自由恋爱对于父母的权威来说是一种挑战甚至削弱。
“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来者是一位少妇。“哦,可以的,”陈超指了指旁边的躺椅,说道,“请坐。”
少妇在靠近陈超的椅子上躺了下来。这是一位三十出头风姿绰约的女子,樱桃小口,面容姣好,一头卷发透着魅惑。她身穿泳装,外面套一件薄如轻纱的罩衫,一双美腿若隐若现。她手上也拿着一本书。
“在这儿读书蛮舒服的。”少妇把双腿交叉在一起,然后点燃了一支香烟。
陈超并不想说话。不过身边有这样一位美女同自己一起阅读也不是什么坏事,于是他礼貌地对少妇笑了笑。
“前两天我在餐厅看见你来着,吃得不错嘛。”少妇说道。
“对不起,我想不起当时是否见过你。”
“哦,当时我坐在大厅,能透过窗户看到你。当时好像那些人都在向你敬酒,你是个成功人士吧?”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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