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2 / 9)
召唤他归队。甚至连于光明的父亲——局里的老资格老于头都因为他不在而感到不安,发短信催他回去。一位年轻警察在侦查连环杀人案的过程中献出了生命,而凶手却轻易逃脱了追捕,这是公安局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耻辱。
更有甚者,他们都不能公开调查,只能打掉牙齿和血吞。一旦公众得知最新一名死者的真实身份原来是卧底警察,这将不仅仅是警方的耻辱,更会在社会上引起严重恐慌。
虽然公众尚未知悉晓红的身份,但局里每个人都知道,纸里是包不住火的。按照于光明一条短信上的说法,记者们已经有所怀疑。如今于光明和其他同事更关心的是,这周还将会发生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还有不到两天时间又是星期五了,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想出办法并阻止凶手,简直是天方夜谭。
陈超看了看手表,已是上午十点。他决定先不去局里,甚至暂时不打算联系于光明。
他发现整个事件中有一处疑点。这次围绕百乐门发生的事,从报纸上的奇怪广告到舞厅酒吧间的暗门,似乎凶手在晓红决定去卧底的那一刻就计划好了一切。凶手的一切行动都拿捏得极其精准,可谓天衣无缝。陈超越想越觉得当时登在报纸上的那则奇怪的广告是刻意为之。这一切,极有可能是凶手在掌握了内部情报的前提下设置的反陷阱。
所以说,无论陈超下一步要干什么,都要绕开局里的那些人。既然已经有人说他陈超为了查案和写论文迷失了自我,那就让他们去说吧。他要做的,就是让自己继续保持在幕后。
“师傅,我突然想起件事,咱们改去百乐门吧。”他对出租车司机说道。
“百乐门?上个礼拜警察刚查了那儿呢。”
出租车司机这大概是出于善意的提醒吧。陈超此刻的打扮,看上去倒真像是一位不愿错过这座城市任何一处景点的游客。
“对,就是那个百乐门。”他点了点头。
陈超认为自己比局里任何人都更应该对晓红的牺牲负责。如果他没去度假而是领导破案的话,一定会在晓红去百乐门之前就阻止她;或者至少他自己也可以与其他警员一起埋伏在舞厅门口。
陈超拿出那份在汽车站买的《东方早报》。报纸上刊登着晓红躺在墓园里,四肢张开的照片。她身穿一件红色旗袍,与墓园里东倒西歪的墓碑形成鲜明对比。照片下方是这样两行字:这身穿红旗袍的魅影,仿佛潮湿枯枝上的一片花瓣。
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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