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审判(19 / 21)
这句话让我不知怎么回答,只是用我想象中单纯的目光,怔怔地注视她的双眼。
没错,她没有说谎。
狱警终于过来,说探监时间已经到了,其实早就超过了很久,大概莫妮卡塞给他小费了。
她温柔地贴了贴我的脸颊,体温渗透入毛细孔,融化于我的血液。
“保重!傻瓜!”
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探望室外,我低头转回暗无天日的牢房。
几天后。
看守所长给我调换了牢房,从四人间变成双人间。室友不再是抢劫犯与强奸犯,而是一个洗钱的嫌疑犯。四十多岁的本地白人,金融风暴中公司亏损,把公司钱洗到个人账上再申请破产,被其他股东告发而入狱。这种经济犯通常可以假释,但他的老婆为躲债带着孩子跑了。他从公司老总变成穷光蛋,又不想乖乖认罪,只能关在这里。
与这种人关在一起算上辈子走运,睡觉时不必提心吊胆。倒是我的新室友吓得要命,我只能反复解释这是桩冤案——当然说了等于白说,在这里每个人都自称冤枉。新房间比过去干净许多,晚上也很暖和,足够抵御过早来到的秋天,简直就是看守所的总统套房。我猜这又是莫妮卡的功劳,为我打点了看守所长,才会这样破例为我安排。
然而在凌晨时分,依旧是噩梦世界。
以前那个关于黑水的梦,已渐渐从我脑中消失,现在梦中的男主角是常青——挺着满是鲜血的胸口,对我说不着边际的鬼话,被我一顿暴打或蹂躏。梦中的我变得越来越暴力,每次梦见常青的脸,就恨不得再给他捅上一刀。
是,我确实有杀人动机,还有潜意识里享受杀人的欲望。尤其面对常青的时候,这个试图控制我的命运,并把我作为一枚棋子的家伙。虽然与他做了卑鄙的交易,但这并不妨碍我的仇恨,以及趁机向他复仇的可能性。
但我是被冤枉的。
尽管被警察发现的时候,我正握着杀人凶器,身上沾着死者血迹。
如果要完全洗脱清白,除了仰赖萨顿律师三寸不烂之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到真正的杀人凶手!
谁是凶手?
可惜,本书不是推理小说。
但偶尔也可以推一推,从我在洛杉矶起飞前,接到常青的电话推起。他肯定已联系好高思国,蛰伏在公寓楼等待这位大人物光临。同时,他还派遣一个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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