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章 先声夺人(4 / 12)
有强大的战斗力和高度的作战积极性,商鞅变法时,秦国对赏罚做了严格的规定,有功必赏,有罪必罚。
与古罗马不同,秦国对军功的奖励主要体现在物质上,如秦国制定了20级军功爵,论战士战功的大小实行封赏,不论其出生贵贱。秦国的各级将领、官吏也按功行赏。在惩罚方面,秦国制定了严酷的法律来惩治触犯军法者,比如“连坐法”的推行,使秦军同一作战单位的将士互相监督,强化了秦军的纪律。
为了提高自己和家庭的社会地位、改善家人及自己的生活,也为了免受严刑峻法的惩罚,秦军上至将领,下至士卒,战时莫不奋勇争先,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秦军的战斗力与战斗意志。在严明的赏罚制度下,秦军的纪律也相当严明,不亚于古罗马军队。
在马里乌斯军事改革之后至公元前2世纪末,罗马对外作战的主要作战单位,是由骑兵、轻装兵、长矛兵、主力兵和后备兵四部分组成的军团。
在古罗马军团中,长矛兵、主力兵和后备兵各分为十个中队。在列阵时,轻装兵、骑兵一起位于军团两翼,长矛兵排在军团的第一线,主力兵在第二线,年龄较大的后备兵作为预备队,位于第三线。长矛兵最初使用长矛,后改为双刃短剑和几支轻型投枪;主力兵装备一种名为Hasta的,用于白刃战的枪。
战前,军团列队常以中队为单位,各中队之间留下一个中队宽度的间隙,中队的纵深在5、6列到10列之间。在第一列各中队的间隙后边,是第二列的各中队,后备兵部署在最后。战时,这种军阵灵活机动,它可以按照战场需求,变换不同队形,实用性和机动性强。
秦国也有军阵,秦国军阵前方是手持弓弩、背负箭囊的步兵,步兵之后是由四匹马拉的战车和手持各种长兵器的士兵组成的近战部队,秦军阵的两翼为弩兵和骑兵,后卫部队也是弩兵。这样的军阵,远、近的攻防能力都很强,敌人尚在远处时,弓弩兵便可放箭,大量杀伤敌军士兵,特别是弩,其发射的箭射程较远、穿透力极强;当敌人冲近时,手持各种长兵器的秦军士兵可以随着战车一起冲入敌阵,打乱敌军阵脚,破坏敌军阵型。这样的军阵,颇具东方的军事智慧。
在武器装备上,秦国军队一直都以青铜兵器为主,而古罗马军队则很早便使用铁制兵器,貌似秦军的武器装备要差于古罗马军团,但其实不然。在青铜时代,能否铸造出好武器取决于冶炼青铜时的铜锡比例,如果锡加的过少,武器就会太软;锡加的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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