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2(5 / 21)
经塱再怎么说也是他老李家的孩子,而李鸿章自从知道自己起初看错了李经塱这个人,对他也就没有再抱有太大的希望,二来,也知道当年李经塱和沈哲这两个年轻人同住他府上的时候就交情不错,想来李经塱是怕沈哲来得快,走得更快,兄弟二人没有交流的机会,想借着路上叙叙旧,这也是人之常情,而且这样的人之常情对于李鸿章或者沈哲这样的来说或许已经不是很重要了,他们的心总是牵连着更加复杂危险的事,而这些事恰恰不能添进去半分的儿女情长,但是对于仍然保持着安徽农民那股实诚,淳朴的李经塱来说,这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对李经塱知根知底的堂叔父——李鸿章当然也深知自己这个堂侄儿“天然去雕饰”的秉性,就索性随着他去了。
于是朝张管家点了个头道:“让他去叫就行了。你先下去吧。”
待李经塱逃也似的出了门,似乎好不容易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的普鲁士教官终于操着他那口几乎是不分音调的中国话,文绉绉地问道:“敢问中堂大人,刚刚说的您那位义子,沈哲沈大人是否是最近在京城名声大噪,两年前出访欧洲的那位沈大人?”
“哪里哪里,名声大噪还谈不上,只不过是运气好办成了几件事,捞得了些小名望罢了,不过,两年前,游访欧洲的的确有他一个。”
李鸿章说这话时,眼神中还不经意间闪过一丝骄傲,虽然看李经塱这个堂侄儿他是看走了眼,但是认了沈哲当他的干儿子那可算是他运气好,用倒腾儿古玩的人常用到的那个词就叫做“捡漏儿”。而沈哲就是他捡来的“大漏”,要说当年之所以认了这个孩子当义子,并不是真的欣赏他,说白了是抹不开沈葆桢和左宗棠的面子,他总不能说人家的儿子或者学生是一个庸才吧,虽然那个时候的沈哲不过只有十岁,但是俗话说的好,“三岁看老”,从周岁的抓阄就能断定一个人日后的发展,更何况,是去看一个十岁的孩子,像李鸿章这样阅人无数,有博古通今的人,对于眼前那个还没长大孩童究竟以后能有多少发展空间,自然是自认为能判断各八九不离十出来,这道并不是说当年的沈哲木讷笨拙,对于读书声来说,笨拙不是一个不能弥补的缺陷,更何况,他要是真笨别说他外公是林则徐,就算他外公是文天祥,他也成不了左宗棠这样脾气倔强古怪的人的及门高弟,而且当时的沈哲非但不愚笨,还可以说是非常聪明,也是在他老家小有名气的神童,可以说是过目不忘,才思敏捷,出口成章,一点儿也不逊于白居易笔下的那个“方仲永”,而且沈哲比方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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