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宪法(2 / 4)
县活跃,而后逐步向外县扩张,党派之间又互相合并,一些势单力薄的党派很快就被迫解散。截至到1879年末,江苏一省有较大影响力的党派计有民生党、亲民党、兴中党、国民团结联盟等八个党派。
党派的产生,进一步促进了议会的良性发展,在过去的两年当中,计有三十名不称职的县长被弹劾。在议会强有力的监督威慑下,那些由上级任命的县长们自然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利用手中职权违法徇私者大幅度减少。
江苏省的试水成功,给了曾纪泽极大的信心,1880年初,他便是下旨。在全国范围内开放党禁。
党禁一开,顿时掀起了一场全国范围内的建党热潮,四十余省可谓是“党派林立”,但在经过了两年多的优胜劣汰之后,全国仅剩下二十多个比较有影响力的党派,其中最为有名的便是立足以东南四省的亲民党,起于两湖的人民党,崛起于甘陕等西部省份的强国党,以及起源于河北,成长于环渤海省份的民生党。
随着各党派发展欣欣向荣,民众也越发的习惯了选举生活,82年初,随着扩大议会规模与权限的呼声高涨,曾纪泽遂下旨,宣布在市一级区域开放议会,允许各党派自由竞选。
与此同时,将县长的产生,由原来的上级任命,开放为民众选众,并允许党派人士和非党派人士参与竞选,每届县长任期不超过五年。
1883年初,曾纪泽宣布预备立宪,邀请全国各届人士,共赴南京,商议起草大明帝国宪法。
成百上千名法学界知名人士、各党派政治家、以及工商界代表汇聚南京,整个会议过程持续了一个月之久。这期间,党派间不断进行磋商,皇帝数番接见了各界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
最终经过漫长的争论与妥协。曾纪泽于3月1日正式下旨颁布了《大明帝国宪法草案》,该草案共计七章七十六条,主旨是在维持皇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大明帝国民主进程。
宪法草案第一章即规定,大明帝国当由皇帝统治,皇位依皇家宗范规定,由皇族男系子孙继承。皇帝之权乃天赋,神圣不可侵犯。皇帝总握帝国之统治权,依宪法规定实行。
以三年期为预备立宪期,三年之后,皇帝将召集帝国最高议会,并且议会之召开、停会、乃议院之解散,皆以皇帝之命而定。
皇帝拥有中央及省一级帝国行政部门之文武官员任免权,统率陆海军三军,其余授爵、大赦、戒严、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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