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役准备的条件和方法(6 / 7)
兵司令开始现地勘察,在现地下达了战斗命令。这样,7-8个小时后,属下指挥员已得到一切必要的资料,以便在本兵团内组织战斗。尔后,集团军野战指挥机构的工作重点是协助部队做好准备,以及研究集团军内部及与友邻的协同动作问题。
集团军司令部拟制了协同动作计划和集团军进入交战的要图。各种保障问题反映在集团军工程兵主任、侦察处长和后勤部长的计划里。政治部制定了8月2日至5日的工作计划。这时,集团军司令员把自己的决心报告给方面军司令员;一位副司令员协调了与坦克第1集团军和近卫第5集团军的行动(因集团军将在近卫第5集团军地带内进入交战)。在这期间,各军军长经司令员批准决心以后,即给各旅下达了战斗任务,并与各旅长在现地研究了主要阶段的战斗行动,组织了与步兵师(将在这些师的地带内进入战斗)的协同动作。
这样的工作程序具有以下一些优点:
第一,在用于作战准备的两个半昼夜中,集团军司令员定下决心并以下达预先号令的方式下达任务总共用去3,4个小时,剩下的大部分时间留给属下人员使用。
第二,集团军属各兵团指挥员和司令部有可能在司令员定下决心后立即开始计划战斗的工作,而在现地下达任务以后,也就是7-8个小时以后,就可以直接组织属下的战斗行动。
第三,这样准备战役的方法使集团军的所有机关和野战指挥机构的负责人,不必等待司令部完成拟制计划的基本工作,即可着手准备战役,而很大一部分时间(50-60%)用于检查、帮助部队组织战斗。用这种方法进行各次战役的准备时,一个共同点是有相当多的时间用于在集团军、军和旅级同时完成战斗准备工作。采用这种方法,可以在比较短的时间(几昼夜)内完成战役准备工作。这也正是它的重要优点。这种方法的缺点是,某级的首长和司令部不能一下子得到有关组织当前战斗的所有材料,必须不断地明确,不断地落实,这样使属下在某段时间内没有作为工作依据的必要材料。从分配时间的角度看,与上述方法有许多共同之处的方法是,使各级(集团军、军、旅)同时参加战役的准备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要根据指示不断下达带有明确和补充性质的号令。通常在准备时间只有若干小时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方法。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时间十分宝贵,集团军司令员经常不是对整个战役了解任务、判断情况和定下决心,而只是研究战役某些阶段的问题,根捂一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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