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7 / 8)
境并未真实发生,则往往导致该患者躁郁症复发。且时间愈久,类似报告愈多。由于病例逐年累积,及至约2230年代中期,类似案例已占所有接受“事件式治疗”病患总数8%左右。人类联邦政府卫生部见事态严重,遂紧急修法,废止“事件式治疗”。
然而与此同时,针对精神疾病之“非事件式治疗”却也应运而生。一般认为,“非事件式疗法”即是特别针对“事件式治疗”之副作用缺点改进之新式疗法。“‘事件式疗法’所引起的副作用确实存在,导致有‘虚假记忆’之情形产生……”于接受BBC电视节目《社会启示录》访谈时,英国“精神疾病非事件式治疗推广协会”秘书长John Berger表示,“研究显示,人对于具体环境之氛围、气味、明确之事件触发,或某些特别引人注意之意象等等,可能会留下深刻印象;这些细节,专业上统称为‘刺点’。而与此‘刺点’相对的,则是其他平庸琐碎之细节;此类则较难于人之记忆中留下深刻烙印……当然,令人产生‘记忆混淆’之部分——或说,会对患者之日常生活造成实际困扰的部分;毫无疑问就是‘明确事件’……”John Berger向主持人与观众说明,以忧郁症治疗为例,“快乐的氛围”并不致于对患者产生困扰,因为那纯粹只是情绪氛围。事实上,那也正是疗效所在。“会造成困扰的部分在于,如果患者误以为自己昨天才到百货公司花了220万点数进行血拼,因此快乐无比,但今日醒来却慌张不已,担心信用卡额度透支、住家将被查封拍卖;但事实上根本没这回事——这样的记忆混淆,才会造成困扰。”John Berger表示,换言之,“事件式治疗”之改良关键,即是在于“放弃具体情境、放弃具体事件,保留情绪氛围”之上。“举例来说,如果我们能在用以治疗的梦境中保留‘快乐的感觉’,而去除‘导致快乐感觉的明确事件’,那么此类治疗,将可避开‘记忆混淆’中会造成困扰的副作用。”
此即为“非事件式治疗”之原理。当然,若须避免依赖明确事件,而仅保留“情绪氛围”,则梦境之制造难度、制作成本等亦随之提高。因此,较之“事件式治疗”,“非事件式疗法”之费用亦堪称高价。人类联邦政府卫生部遂将此类医疗费用列为部分给付。
然而事实上,费用问题亦非唯一争议焦点。重点在于,于临床数据上,即使副作用明显较少,但“非事件式治疗”之疗效,明显不及先前的“事件式治疗”。“我们认为这可能肇因于患者的个别心理素质……”于接受平面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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