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由女人见证之年代 (4)(4 / 9)
林氏短文中所论的妓女,是很“高级”的一类,“她们大都兼有一技之长,或长于诗,或长于画,或长于音乐,或长于巧辩”。当然,她们首先当是年轻的、美的、风情万种的。他所列举的个中翘楚如董小宛、苏小小、冯小青、陈圆圆、李香君、薛涛、马湘兰、柳如是。
我替他补上一个近代的,当是侠妓小凤仙了。
林氏由于自己是高级的文人,所举自然皆是棋琴诗画唱五艺全能的名妓、才妓,而所举好妓的男人,又是苏东坡、秦少游、杜牧、白居易等名男人。所以他那篇短文,实在不似在谈妓,而更是在谈“才子佳人”。
在论到一般青楼妓女时,他也操相当温爱的口吻说:“她们是在叫中国男人尝尝罗曼斯的恋爱滋味。”倒像青楼是专供男人实习恋爱的地方。
以我的年龄,当然不曾有过逛青楼的任何体会。我对妓女的所知,纯粹是从文学中来的,比如老舍《骆驼祥子》中的小福子,比如《月牙儿》中的“我”,比如日本电影《望乡》中的阿岐婆。
我当然知道,在中国历朝历代,妓女是分为三六九等的。最低的一等是“市妓”,即倚门卖笑勾引嫖客那一类,又被鄙称为“野雉”。而“打野雉”的男人,当然都非闲踱秦淮河畔的风流才子,而是些相当粗俗甚至粗暴的男人。
小福子、“我”、阿岐婆们无疑皆属“市妓”,无疑皆是粗俗粗暴男人们泄欲的对象。故我对她们一向是深怀同情的。
故我从前初读林氏那一篇短文之时,对他“犯罪的是男子”一句话颇有同感。
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业已存在着的现实日渐地改变了我的看法,并且日渐地削弱了我一向对妓女所深怀的同情。
我没接近过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市妓”,也不曾像许多经常离家外出的男人们那样受到过她们的滋扰。仅仅一次,住在外市的宾馆里,深夜接到一次问我需不需要“特殊服务”的电话。别的男人们告诉我那便是妓女在进行试探了。但我半信半疑,心想说不定那宾馆另有非“色情”的“特殊服务”项目,比如要不要按铃叫早之类。
所以,我对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卖淫女的全部印象,其实是从初识的或熟稔的、天南地北的、各行各业的、形形色色的男人们口中获得的。
这印象最初使我惊讶的是她们只存在于某些城市、某些地区,后来,在一些偏远县镇也蔓延开来。
后来惊讶于她们讨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