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贪婪之九十年代 (2)(19 / 23)
“如果,不愿替他写自传,以他的经历为素材,编一部几十集的电视剧怎么样?”
我说:“不怎么样。”
“他可以预付一部分稿费,甚至可以付美元。”
我说:“这种承诺别人也曾对我表示过,但我只按自己的计划写自己想写的东西。”
我想,他们未必真是秉承了骗子刘金彪之意来说服我的。他们那时当然更不可能看清刘金彪是骗子,正如我当时并不怀疑他是“中国排位第三”的“大亨”。事情倒可能是这么精心策划的——先说服我,我答应了,在一份什么合同上签了字,他们再拿着合同去游说刘“大亨”。而只要那刘“大亨”一高兴,拍出几万元,他们的策划不就成功了吗?他们的好处不就大大的了吗?凭他们的三寸不烂之舌,他们似乎会稳操胜券。
这些个大小骗子之所以能在我们的时代如鱼得水,再三得逞,与他们这类人比比皆是的存在不无关系。
如果我当时动心,并且真的编出一部几十集的电视剧全国到处播映着,我又将怎么给全社会一个交代呢?
我恐怕也要经常不断地警醒自己,才不至于忽一日面临和他们一样的“死法”,而终生自悔自恨啊!
商业时代从无序到有序的过渡阶段,乃是“利益”二字最为亢奋的“发情期”。就好比十六七岁的花季是人必经的青春躁动期。这一阶段,金钱发出更加骚态的荷尔蒙气味儿。每一项强制商业纳入规范的法规的出台,都预示着要钻时代的空子更难了,人对金钱的贪婪目的之实现更不容易了。受到这一种预示的刺激,形形色色的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开展得更加频繁、建立得更加纯粹、交换得更加急迫而且更加赤裸裸了。许多人都企图在进入有序之门之前,用快捷又简易的方式,再从无序的天桥上趁最后的混乱获得最后一大笔金钱。哪怕手段是卑鄙的,发的是不义之财也无所顾忌。于是,每个人受到的诱惑都空前地多起来了,大起来了。每个人都有可能足立陷阱边缘而利令智昏,而轻举妄动,而浑然不觉人生险象近在咫尺。
故此篇同样是为你作,是为他作,是为她作,是为己作,是为我们大家而作。
听,一个冷峻的声音仿佛又在问:
“下一个是谁?”
听,时代“樵夫”的利斧,是不是又挥起了风声?
四、是夏娃,更是斯芬克斯——中国性爱启示录
半老不老的女人们的内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