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贪婪之九十年代 (2)(18 / 23)
你知我知。
权钱的交易好比手淫,最难始于一而止于一。
所以我似乎常听身旁响起砍伐之声,响起“树木”倒地时枝丫折断之声。
环顾周围,我的“情感领地”中,已伐桩列列。
——算来,迄今有十三人被判刑矣!
而其中十一人,从前是寻常百姓之子。
如今又加上了四人。
这真的常使我触目惊心。
由此我又常联想到刘胡兰。
她问刽子手:“下一个是谁?”
答曰:“你!”
又问:“咋个死法?”
答曰:“和他们一样!”
我常做噩梦,梦中自己也那么问,得到同样的回答。
醒来惊出一身冷汗。于是庆幸自己这个寻常百姓的儿子,只不过就是写小说的,不是什么处长、局长,不会有人来贿赂我。
我将我做过的噩梦写出在这儿,以警醒同代人中的处长、局长们。我不讳言,倘若手中也有权,也是那种可与钱进行交换的权,我不见得还有什么资格警醒别人了。但正因我不在权力阶层内,所谓“身在三界外,跃出五行中”,所以才不至于当局者迷,才觉得尤其有发出警醒之啸的义务啊!
我们这一代人中还能出几个主管工商政界的公认的常务副市长呢?
众所周知,哈尔滨市曾出过轰动一时的“飞驰大坑”案。
两亿多元一坑,无疑是中国目前为止最高昂的坑。
此坑的创造者叫刘金彪,一个从海南流窜至哈尔滨的素质、层次皆很低的骗子。
在哈尔滨举行亚冬运动会期间,他向运动会捐款四千万。于是各路媒体热烈报道,被视为“中国大亨”。当然他的钱是从银行骗出来的。一次性捐款四千万,目的是制造声势,再从银行骗出更多的钱。
这骗子曾被国外评为中国“十大首富”,且名列第三。
某日家乡来客,专程请我回哈尔滨为这刘金彪写一本自传。
我说:“不。”
于是对方从提包里取出份报纸,指着说:“你不要怀疑,国外都承认他是中国第三位大亨了。”
我说:“不。”
“那你还是怀疑了?”
我说:“我不怀疑,但不怀疑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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