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贪婪之九十年代 (2)(9 / 23)
常忆起,在他的公司迁往新落成的雄伟的哈克森大厦那一天,场面何其宏大,泱泱千人之众。后来甚至连马路上的许多过客,都混进去大快朵颐,白吃白喝。
那一天,他的老母亲,在他妹妹的搀扶之下,到处找我。找到了我,就和我避开热闹,蹲在走廊的一角儿,一人手里端一只小盘儿,只不过一边吃着几片瓜果,一边儿聊从前往事。
如今我才明白,哈克森集团公司并非像人们以前所说是“吴氏兄弟的家族公司”,它在原始法权上仍姓“公”,因而也仍姓“共”。
如果这一点确凿,那么吴氏兄弟的罪名,当然也就不止“行贿”一条了。
对他弟弟的宣判,主要根据的是“贪污”和“受贿”的数目。
在吴振海和哈尔滨市的公检法之间,我似乎很难相信他本人的完全无辜和冤枉了。
但是我又真的常常惦念他的老母亲。
毕竟,那一直是一位好老人家啊!
大约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前一个月,吴振海的女儿突然出现在我家。她说来北京看病,向我借钱。
我问她需借多少?
她说出的数目使我大愕。
我怔了良久,才低声说:“女儿啊,叔叔非是大款,非是什么老板,非是当年的你父亲。我上有老,下有小,每月的工资条上只七百多,在哈尔滨的弟弟妹妹都下岗,生活都需周济。而我除了工资,额外的收入仅仅稿费罢了。我虽勤奋,但不善经营自己,属于多年低价的作家。你要借的数目把我吓着了!”
我给了她所要“借”的数目的五分之一。
面对以前有自己的跑车,有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工作而又奢侈惯了的这一个年纪轻轻的晚辈,我不禁又说:“女儿啊,从现在起,你必须学会节俭度日。叔叔给你的钱,是叔叔爬格子所得的心血钱。这钱来得可不像你父亲过去的钱来得那般容易。你不要嫌少。今后到了急需钱的地步,还可以来找叔叔。叔叔不忌讳你是通缉犯的女儿。但是你得明白——你接到手里的这笔钱,能救助多少上不起学的穷孩子啊!叔叔此刻心里就是这样想的。如果叔叔知道你不节俭着花,叔叔今后不会再帮你渡难关了!”
我相信我和吴振海此生还会再见面的。但在什么情况之下见面,则很难想象的了。有一点几乎是肯定的,在他的老母亲活着的时候,他大约不可能再见到她了。我想,我今年夏季若回哈市,主要的事之一,当是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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