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3 / 7)
全版权,所以剧作的热播没有给她带来任何增值收益。后来这事儿被业内大咖在微博上聊起,用以警示“作者们至少该熟悉熟悉著作权法”,结果太多网民替原著作者抱不平,温文老板立刻以赠与的名义给了原著作者一百万,并在微博上晒出了转账记录。
按法律层面讲,温文不给原着这笔钱其实没问题。但一是为了“平息民愤”;二是为了“乘着风口”蹭一波好口碑;三则眼看著作者有成绩了,给点甜头也可以笼络未来的优先合作权。
思索着,地铁到了站,林琅把沈曳叫醒。
林琅一边出站一边摁手机,不知道他在忙什么。沈曳叮嘱他:“看路。”
“嗯。”林琅从手机里抬了头:“这期‘电子艺术展’刊载完之后,下一期可以刊载路黎的漫画了。”
“你怎么搞到的?不是说他的版权有限制吗?”
“就……”林琅想了半天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最后只说了一句:“很复杂,但解决得差不多了。”
“那就好。”沈曳点头:“记得跟教授报一下喜。”
“嗯嗯。”林琅回应完沈曳。又点开了与路黎的对话框,把他发给自己的张图上的名字摘抄下来,点开沈曳的对话框发送给他,又抬头跟他本人道:“我发了你几个作家名字,有空的时候你帮我看看他们有没有不错的稿子。”
沈曳比了个“OK”:“你的‘新梦文化’这是认真要做了啊?”
林琅对他的这句疑问表示不解:“不然今天我要你带我来影大出版社干什么?”
沈曳忍俊不禁:“怪我总习惯把你当小孩儿看,所以你展现‘魄力’的时候我老是不适应!”
“我这是狐假虎威——跟出版社老师谈判的事情,还是要仰仗你的面子了。”
“用不上‘谈判’这个词——有稿子能出这件事他们已经很高兴了。《新影》纸质刊还在的时候,影大出版社一年还能做几本书和几本MOOK,外加上教授们的社科著作,也能基本达标。《新影》一停刊,影大出版社断了稿子来源,又没什么图书出版公司的社会资源,再这样下去,出版社不出三年也跟着要关停了——所以,今天我是带你去社里混脸熟的,让他们见见我们‘新梦文化林总裁’。”
林琅一哂,刷了卡先过了闸门:“别拿我取乐了。”
看着那个单薄的后背,沈曳还是觉得有点不可置信。
本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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