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 / 13)
还是贾斯珀的本科生时就曾在这房子里待过好多天。
那时的斯坦利·菲斯克还是个敏健的八旬老人,他曾是她上夜课时的盟友。他教她怎么读关于理查德·奥尔迪斯的文章,而她永远对他心存感激。若说亚历克丝是贾斯珀最出名的校友,这多半都要归功于他。如果他想要学生们住在这个腐朽不堪的地方,她还能跟谁去争论呢?
这会使她的工作更容易。
她又往前走了一步,寻思着——
“有人来了。”
亚历克丝急忙转过身。护工就站在她身后。
“谁来了,马修?”她问道,努力回想起了他的名字,似乎他就是个在课上举起手来的学生。
“一位女士。她想见你。看上去怪怪的。”
她注视着他。他比她一开始想的要老些,皮肤白得像是透亮的纸。他为什么会在这儿?她纳闷。为了照顾院长好好活着,延缓终难避免的事?而关于院长的收藏,她几乎是有些刻薄地想着,他可能知道些什么呢?
“告诉她我在二楼。”
好的,希普利博士。”这么说他也知道她的名字。
护工走开去,他的网球鞋发出的细碎声消失在大厅里,亚历克丝则进了左手边的—间屋子。这里又是另一个时期的遗风——两张盖着床单的软椅立在地板中央,后面的墙上靠着一个书架,斜挂着一幅很小的莫斯科的画。这间房间曾是崭新的,那时斯坦利·菲斯克执掌着这个校园。所有有关学院的决定都由他来作出。那时大家都称他为书信先生,这在学院的掌权者中倒是显得很新奇。他召开派对,来宾包括菲利普·罗斯和琼·狄迪恩。他创新了文学专业的课程,这还是早在奥尔迪斯被请来上他那门古怪的、实验性的夜课之前。菲斯克曾经就是贾斯珀学院,而正如这间屋子和屋里这些可悲的家具一样,他早已被人们忘得一干二净。
我想让他们住这儿。这座上世纪60年代专门为菲斯克修建的维多利亚风格的大房子里有十七间房间,现在它们多数都是空的了。毫无疑问这儿的地方是大得足够接待将要回来的学生们了。而且也可以让亚历克丝不受限制地去执行奥尔迪斯教她做的事。
在暗中观察他们。
她往房间深处走去,走进了一片透过窗户斜洒在地上的漏斗形的灯光。她研究着书架。这里有更多法洛斯的书,还有一摊奥尔迪斯的狱中著述。她拿起一本摇了摇,许是希望能有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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