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9 / 19)
”他说。
“问吧。”
“你还看书吗?”
她张大了嘴,踌躇不语。这对一个文学教授来说算哪门子问题呢?
“你当然是看的,”他说,“我在校友通讯上看到过你。我清楚你现在的职业。我是说,我不是暗恋你或别的什么”——凯勒大笑——“但我知道,好吗?”他停住了,眼睛瞥向窗户。“你做的我做不到。我在—所不知名的高中给校队当教练,而且我也不看书了。即使是我学生们要读的书我也只是粗略地看看,或者就吃在贾斯珀上的那些课的老本。”
亚历克丝迷惑了,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我怕自己假如再看书的话会回到法洛斯的书里去,并且又会陷进去。喔哟——就陷在那儿,陷回那迷宫里去。最终我会像丹尼尔那样送了命。”
他不再言语了,房间里沉默得像立刻能燃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再次望着她,摇着头试图抹掉自己刚刚说的话。
“现在,”他说,“我就想休息一会儿。昨晚我一点都睡不着。我就那么一直想着迈克尔和萨莉以及这一切的无可奈何。”
“我也是。”
凯勒笑了笑,但是谨慎的。
“你的房间在楼上,”她说,“梅莉莎、克里斯蒂安、弗兰克——噢,还有他的朋友。”亚历克丝抬起眉毛看着二楼。“他们现在都在楼上。我过几分钟要去下别的地方,但我可以先带你去房间。”
她领他上了楼梯,他在她前面往上走时。她发现了一件古怪的事。一件刺得她像小女孩般害起羞来的事。
凯勒并没戴戒指。
最后一个同学是刘易斯·普莱恩。他是北佛蒙特一所监管病态暴力罪犯的精神病院的管理员,也正是他告诉她据说斯坦利·菲克斯就在这所房子里藏着那手稿。它在那儿,亚历克丝,他几个月前又告诉过她一次,第三本法洛斯小说。它就在那大房子里的什么地方。
普莱恩没有现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