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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亚历克丝又去了菲斯克院长在小山上的那栋大房子。这次老人正等着她的到来。
“跟我讲讲爱荷华,”他们在大屋里坐下后,她说道,“奥尔迪斯教授说我们应该从那儿着手,那是卢瑟福的出生地。在那儿发生过什么事吗?”
“法洛斯笔下的许多角色都来自爱荷华,”菲斯克说,“而且查尔斯·卢瑟福也是那儿的人。人们一直相信爱荷华就是起点,是地图的中心。假如你要去寻找法洛斯,那儿就是你起步的地方。”
她留意到他语调里的犹豫。“但是……”
“理查德并不这么看。至列刚开始是这样。他觉得爱荷华是颗烟幕弹,就像百科全书推销员的那张‘作者照片’一样。法洛斯写过纽约市,写过欧洲。他邮寄的手稿上盖着欧洲的邮戳。这就好似一切都是场闹剧,似乎法洛斯故意选了这个国家中部一个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地方来开启他笔下角色的旅程。这就是纯粹的法洛斯:事实上看起来像那么回事的东西却并非那么回事。”
“那卢瑟福住的那个小镇呢?”
“哈姆雷特。虚构的。”
“奥尔迪斯去过那儿吗?我是指,之前?”
“他去过。他和洛克。”
“洛克?”
菲斯克有些吃惊。“理查德还没告诉过你们关于本杰明·洛克的事吗?啊哈,那么你们的夜课压根就还没开始。”
“他是谁呢?”
菲斯克往沙发后面坐了坐,跷起二郎腿。“本杰明·洛克博士是杜孟大学的一名狂热分子,”他开始讲述,“杜孟是理查德的本科学校,当然之后他又在那儿当上了教授。洛克是个有些离经叛道的教授。杜孟的女人都为他痴迷,而男人都想变成他一样。他在70年代早期迅猛发展的学生运动中算是一名中坚力量,上课时会穿着喇叭裤、戴着彩色长念珠走进课堂。我遇见过他—次,记得那是在1971年。他看起来更像是学生而非教授,但你可以看见他浑身流露出才华。在这点上他很像理查德。”
“那他是奥尔迪斯教授的老师吗?” 。
“对。洛克教批评理论。你得清楚,洛克笃信雷蒙德·皮卡德学派。在他看来,文学就和一系列数学模型一样简单,读者的工作就是解开那些模型,钻进秘洞里。直取书本的内涵。”
进秘洞,她回味着,兔子洞。
“本·洛克好像是在修补某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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