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论贷出取息的资财(3 / 6)
种资财所必须支付的价格即利息必然低落。那些使物品市价随物品数量增加而减低的一般原因,固然是使这时利息低落的一个原因,但除了这个原因,我们还可寻出几个特殊的原因。第一,一国的资本增加了,投资的利润必减少。要在国内为新资本找到有利的投资方法,将日见困难。资本间的竞争,于是发生,资本所有者常互相倾轧,努力把原投资人排挤出去。但要排挤原投资人,只有把自己的要求条件,放宽一些。他不仅要贱卖,而且,有时因为要出卖,还不得不贵买。第二,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增加了,对生产性劳动的需求亦必日益增加。因之,劳动者不愁无人雇用,资本家反愁无人可雇。资本家间的竞争提高了劳动的工资,降低了资本的利润。因使用资本而造成的利润既然减低了,为使用资本而付给的代价,即利息率,非随之减低不可。
洛克、劳氏、孟德斯鸿,还有许多别的作家,都以为,因为西属西印度的发现,金银量增加了,这增加就是大部分欧洲利息率低落的真实原因。他们说,这两种金属本身的价值减低了,所以,它们特定部分的使用,亦只有较小的价值,因而使用它们时出得起的价格亦较小。这个观念乍一看来似乎很有道理,但其实是错误的。这错误已为休谟充分揭露了,我们也许没有再讲的必要。但下面极简明的议论,或可进一步说明迷惑这几位先生的谬见。
在西属西印度尚未发现以前,大部分欧洲的普通利息率,似为百分之十。从那时起,各国的普通利息率,他已降为百分之六、百分之五、百分之四,甚至百分之三。姑且假设某国银价低落的比例,恰等于利息率低落的比例。比方说,在利息率由百分之十减至百分之五的地方,等量的银,现在所能购买的货物量,只等于从前的一半。这种假设,真与事实符合吗?我相信,事实决不如此,但这种假设,对于我现今要考察的那种学说却很有利。而且,就是根据这个假设,我们亦决不能说,银的价值的低落,有一点点减低利息率的趋势。困为,假若现今一百镑的价值仅等于昔日五十镑的价值,那现今十镑的价值亦就只等于昔日五镑的价值。减低母本价值的原因,无论它是什么,这原因也必然会减低利息的价值,且按同一比例减低其价值。母本价值与利息价值的比例,必然依旧,虽然利息率并未改变。如果利息率真是改变了,这两个价值之间的比例,就非改变不可。如果现今一百镑的价值,只等于昔日五十镑的价值,那末,现今五镑的价值,也只等于昔日二镑半的价值。所以,在母本价值折半的时候,把利息率由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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