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3 / 5)
随着日子也逐渐摸清边洲军内的派系分支,总的来说,粗略分成两派,一是以任青云为首的将领,有凭祖上萌福进来的,也有的是皇亲门下弟子或奴才,仗着背后的各位主子耀武扬威。二就是那些靠真本事,或考武状元或实打实从死人堆里滚出来的。
当然,这也不完全绝对,只能代表其中一部分。毕竟人这种生物。不可能仅依据一个标准就能划分的那么清楚明白。
待的时间越长,越觉得军队里真黑暗!喝兵血,抱虚数都太小儿科。上次纪元面色发白跟我说,他亲眼看见一群士兵活活虐死过军奴,完后跟没事人似的离开。兵痞兵痞,古今如一。老兵欺负新兵,吊兵压榨软兵,用弱肉强食四个字形容这再合适不过。人单个时危害并不大,最怕就是抱成团,结成党,可惜我现今手上无实权,否则非好好整治一番,刹刹这股风气!
日子就这么过着,不是和江光勇他们练习骑马射箭,就是和任青云等吃吃喝喝。晚上回到自己营帐还要研究兵法,到也还算充实。莫言莫语他们进行的也很顺利,用糖衣炮弹笼络了一群蠢材。两个月就能被笼络到的,不是蠢材是什么?
这天,任青云那群人又叫我去吃酒席。吃到一半时,一个部将嘿然笑道,说是今天斥候在外巡查时抓回来一奸细。嘴特严,什么都问不出来,照例是该杀掉的,只是模样生的太俊俏,杀掉怪可惜,就自作主张留了下来。那群喝多了的将领嗷嗷叫,说你到是快领近来让我们瞧瞧啊!
不一会,一个瘦小的男孩被领进营帐。因常年营养不良,有着边疆民众常见的苍白瘦弱。尖下巴,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氤氤氲氲泛着水气。给我的感觉象食草型动物,温良无害。看样子也就十二,三,被吓的不轻,神色张皇的象迷路的小鹿,楚楚可怜。
我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大骂。这哪他妈的奸细,敌对的新戈国要养一群这样的当奸细,早八百年前就被人灭了!明明是那些斥候见色起意,楞把人家小孩强掳过来!
那个拽着小男孩的将官嘿嘿一笑,恬着脸上前:“五皇子,你看这奸细长的怎么样?”
我抬眼瞧了一下,微微笑道:“还不错。”
那将官猛推了把小男孩,口里道:“去,帮五皇子倒酒。”
眼看那小孩就要摔倒,我下意识伸手出扶。谁想这小东西突然发疯,伸爪子给我来了这么一下。手背上立刻浮现三条长血印。
帐内的所有人被眼前变故吓了一跳,那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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