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 部分(1 / 6)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谈了。她听着听着咬起了指甲。听完之后她问我:“这么说是你的玩忽职守罪却抓了李剑辉,是吧?”
我起身告辞了。看来只有接待员还同情我,我请她告诉我真实情况:我到底能不能在这里请到名律师?我摸了两盒烟放在她抽屉里。她说:“没希望。这么一桩小事,当事人又没来头。”看我茫然的样子,她给我指了一条路:委托法院推荐律师,这样至少不会上些业余律师的当。
我真不愿意再去法院,但在一连串的碰壁之后,我硬着头皮又见了瘦小苍黄的庭长。我尽量放低声音,求他不计前嫌。但他还是用一个个十分合理的理由拒绝了我,言下之意责备我在多管闲事。最后他说案子拖了不短的时间,很快就要开庭了。
我从法院出来,一路将沙石踢得乱飞。一辆自行车从我身边骑过去又弯了回来,女法官拦住了我,对我微笑。我没对她笑,我已经没有笑了。
她说:“别泄气。找找你们医院领导,组织出面比个人有力量多了。如果李剑辉的确是工作一贯认真负责,这次只是个失误,你们组织可以拿出一份材料配合我们办案。哪有组织不相信组织的呢?我们之所以逮人,也就是因为死者厂里、妇联、团委等组织都来了材料强烈要求,公愤太大嘛。关键是你们医院态度要鲜明。”
我说:“谢谢!”
原来官司还可以这么打,那就再试试吧。
我回到院里,找到院长大谈一通。我像回到娘家,尽情倾吐了在婆家受的欺侮,一心指望娘家的人会拍案而起,替我出口气。谁知院长一句话就堵死了我。
“作为一级组织,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写任何不着边际的证明材料,以免干扰法院的独立审判。对吗?”
他还彬彬有礼地说:“你呀,太冲动了。我们要相信法律呀。只讲义气怎么行?”
一股凉气顺着我的腰椎往上冲,我的手脚都发麻了。苍天有眼!让他的女儿再怀一次葡萄胎吧。去年这个时节,剑辉得重感冒在家休息,院长冒着大雨亲自登门请剑辉为他女儿做手术。剑辉二话没说就上了手术台,做完手术,她都要虚脱了,躺在急诊室输液。我说:“剑辉,你可学会做了。”
“什么呀!”剑辉说,“院长是信得过我这双手,这叫报知遇之恩。”
我感到我们被人欺负了。谁欺负了我们我说不清楚,但被欺负的感觉是这么强烈。我只不过想请个好律师,剑辉有权得到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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