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 部分(2 / 6)
护。我愤怒地下了决心,我要求遍我所认识的人,我愿挤遍全市的公共汽车,我舍得花掉我全部的积蓄,也要找一个能给我指点迷津的行家,把这场官司打到底!
曲曲折折,反反复复,我终于找到了这么一个人。他也是个法官。自称姓贾名方。我明白这是一个假名。他说第一我不会去为你开后门,第二我与你谈话的身份不是法官。
我说我懂。他说你详详细细谈谈情况。
我谈了一个多小时,连剑辉平日的为人也谈了,他听完朝我作了个会意的苦笑,我的泪水差一点就滚出来了。
贾方说:“我谈三点。”
“第一,不要指望你们医院了。法院办案有一条原则是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另外也有一条:法院具有独立审判权。你们院长显然是个老滑头,他用了后一条对付你。你何必还在他们身上花精力。”
我说:“那我怎么办?”
“你别着急。我说第二点了。你要分析对方。既然李剑辉不构成犯罪,可怎么立案抓人了?这就证明死者家属很老辣,懂得利用妇联等组织的力量,很有可能在法院也找到了熟人关系。”
“法院也……”
“哪个行当都不是真空。不过我只是假设。从不涉及司法界的一个工人能这么有步骤地打官司一般是有内行为他参谋的。”
“哦!”
“你现在必须明察暗找,看对方是否有关系,有便可告他个徇私枉法。另外,你也要找组织找依靠,如市政法委员会,市人大,检察院等等,向他们申诉冤情,求他们明察,只有他们才能过问法院的办案情况。”
“是这样,我如何明察暗找呢?”
我想我又不是外国影片中的私人侦探。
贾方说:“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三点了。你不要迷信名气大的律师,你自己做辩护人。你充当辩护人,与法院办了手续之后,你就可以看案卷,会见被告,四处调查,这不是很有利的机会吗?”
“明白了。”
“关键在于你要胆大心细,要格外冷静理智,一言一行要依据法律去做。你得在开庭前准备好一切,庭审时发起进攻。你干吗?”
“当然。”
我握了握了贾方的手,起身告辞,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
走到街上,已是深夜。这是本市最繁华的一条街。马路上行人寥若晨星,霓虹灯却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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