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4 / 4)
篮球框,以及地上快要褪色的两半环三分线而已。
我起初并没在意,依旧缩着脖子在外面背单词。一个戴眼镜的男同学经过我的时候突然说道:“纪晴冉啊,你每天背单词不腻歪啊。走,跟咱打球去吧。”
我是个不太合群的人,喜欢独来独往,但那天滴水成冰,我也不再计较,跟着男同学往外面走。后来我跟他们混熟了,才知道四眼田鸡叫李善军,居然还是咱学校篮球队队长。
刚开始,他们还不习惯打球时多一个女孩子。我也束手束脚地没放开。一个不到一米六的小鸡仔在人高马大的男同学里穿梭,显得有些滑稽。就在我打算放弃的时候,我随手朝篮球架扔出一个球,那球嗖地悬空入筐。我居然一开打就抛出了三分球!男同学们愣住了,过会儿纷纷过来拍着我道:“有天赋啊纪晴冉!跟着我们打球吧,将来也许会成为中国女篮的一员呢。”
听到他们的鼓励,我坚持下来了。我虽然个子矮,但就跟我爸夸我读书有灵性似的,对于体育活动我悟性也很高。我的反应能力也不错,在突出重围这方面很有一套。当然也有可能跟我是女生,他们不敢卡得很死有关系,不管如何,我在黄城高中,找到了我独有的存在方式。
以前在C城高中,我并没有参加集体体育活动的机会。我一向以为自己身体羸弱,而冯佳柏也没有踢足球打篮球这种招蜂引蝶的爱好。我只知道他偶尔会在晚自习结束后去操场练会儿单杠双杠,累了就坐在单杠上,双手支在身后,仰望黑乎乎的天空,好似有很多心事。而我偷偷地远远地坐在操场的另外一角,默默地仰望着他。
早知道我也有体育细胞,当初就应该在冯佳柏旁边挂单杠才是。
适当参加体育活动让我的记忆力变好了很多,那是任何营养品无法比拟的。以前在过道上念好多次也记不住的单词,现在扫一两眼就记住了。文科的背诵量很大,有好的记忆力如同持一把锋利的宝剑行走江湖,帮我省下不少无用功。
所以当放学了之后,我又多了个爱好。我向李善军借了篮球,一个人在篮筐下练三分球,虽然枯燥,但驱寒解乏的效果很好。
这一天已临近平安夜,离我和季泽清重新划清界限已有一月之遥。我捡起球,一抬头看见高高瘦瘦的季泽清站在我附近时,还真有些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