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雾琊(全文终)(3 / 6)
离徽桑城隔了两座城,对于五岁的我来说太过遥远,根本不可能找到回家的路,于是我走丢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父亲,脑海里关于父亲和母亲的,也只有那一片鲜红的颜色和那些深情宠爱的‘交代’。
而在我长大后再次去了一趟徽桑城才知道,那天父亲见我丢下回到城主府后,就遣散了府里所有的下人,然后一把火烧了整座城主府,抱着母亲的尸体一起共赴黄泉了。
后来我被一对村民夫妇收养了,可是因为日日夜夜梦到那一片血腥和那些父亲温柔的叮嘱,让我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念头和想法,一种冲动慢慢滋生到最后无法压制。
我开始对家里养的鸡鸭下手,我挖出它们的心脏,那一刻会让我有一种极致的满足感,一种非常安全的感觉。
可是没多久就被那对村民夫妇发现了,他们看向我的眼神就好似看待怪物一般,那般惊恐害怕,那般厌恶嫌弃,于是我被他们丢了。
那时候我已经八岁了,被丢弃后就过上了乞讨的生活,虽然还有对于父母的记忆,还知道徽桑城,可是我去不了,也不想去。
在养父母家生活了三年,让我有了一种归属感,我爱这对夫妇,他们在发现我挖心之前,对我很好,以为他们已经三十多岁了却没有孩子,所以一直将我当成亲生的一样疼爱。
虽然吃的都是粗茶淡饭,可是他们对我的关怀和照顾却是真心实意的,所以我爱他们,我不想离他们太远。
那个时候的我天真的以为他们只是被突然看到的血腥画面吓到了,等平静一段时间一定不会怪他的,因为他们是真心的爱我,对我好。
可是结果证明我错了,父亲的话是对的,这世间,真正想要一辈子的留住一份爱,一个人,一颗心,唯有吃了那个人的心,这样她的心里除了我一个,就再也不会有其他人了,再也不会关心除我之外的人,也不会抛下我了。
十岁那年,我发现养母怀孕了,她和养父是那般激动,见到他时是那般的警惕戒备,恐惧又嫌恶,他们让他滚,说他是怪物,让他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于是我走了,也正式打开了属于我人生思想的大门。
当天晚上,我趁着养父母熟睡时,去了厨房拿了一把锋利的杀猪刀,轻轻的潜入了他们的房间,动手杀了他们,然后吃掉了他们的心脏。
那一刻,心中满满的幸福和满足感,让我觉得异常的安心,那种感觉,是五岁之后再也没有体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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