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雾琊(全文终)(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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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更加坚定的相信了父亲的话,这世间,真正要留住一分情,一个人,那就要吃入腹里,才算是真正的属于自己,永远都不会消失离开……
之后我又过了三年颠沛流离的生活,直到在涟城相邻的临城被凤七找到,他问我想不想跟他走,从此虽然辛苦,虽然会有死亡,可是只要自己努力,就能衣食无忧,甚至一步步走上强者之路,让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欺负我。
于是我同意了,我跟着凤七走了,不是因为什么衣食无忧,甚至人上人的强者,而是我厌倦了一个人,既然有人愿意收留我,那么做什么我都愿意,只要这个人不会抛弃我,不会无视我。
原本我以为凤七带着我离开,我今后要跟着的人就是凤七,却没想到,我真正的主人,家人,朋友,不是凤七,而是另一个人。
那个地方名为无名居,里面有着很多和我年纪相仿的孩子,他们全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当我站在他们其中,我就已经知道,这里是专门收养孤儿来做事情的,很有可能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事。
可是我不在意,这样多好啊,这么多人陪着我,我不会再孤单了,而我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还是我自己取的。
雾琊,乌鸦的谐音,多么晦气阴森的动物,代表了死亡,是的,我的存在就代表了死亡,只是乌鸦这两个字太难听了,也不好看,所以我取了谐音,名为雾琊。
直到看到那个人,那个小小的几乎只比自己大一岁的小女孩,我就改变了主意,这里确实很好,可是更好的是这个自称是自己主子的小女孩。
她是那样强大,小小的身子骨却能撑起半边天,她的眼睛是那样的漂亮,闪亮亮的有着迷人的华光,她的笑容是那样的肆意邪气,带着让他暖心的如烈焰般的明媚温暖。
在那一刻,我站在众多孩子中,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定,我要让她眼里只看到我一个,我要成为她手里的骄傲!
这些我都一一做到了,我成为了所有训练的学员里最有天赋,实力最强的存在,也成功的吸引了她的注意,可是为什么,我这么优秀,这么努力,她的眼里除了我,还能看到其他人。
那些人分走了太多属于我的注意,不仅如此,她来无名居的次数少之又少,除了最初陪着他们训练的那两三个月,几乎没再出现过无名居。
这让我渐渐的开始咆躁起来,压下去的嗜血气息再次上涌,可是我不敢再冲动,上一次冲动就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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