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1 / 4)
琬潆决心已定,纵然很多人不服,依然下令女子不许缠足,已经缠裹脚者,立即放足。尽管琬潆早有心理准备,结果依然气的不轻轻。遭到的反对,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多。更多的是女子自恃身份,不肯放脚。坚持小脚才是大家闺秀的规范,若果放脚,就如同乡野丫头一般。但琬潆不是轻易改变主意的人,政策推行的越是艰难,就越要看到效果。
在丹陛之上来回走动,声色俱厉的驳斥了恳请停止废除缠足的大臣,“所谓蓄发缠足,此皆亡国之陋习,非我新朝之雅政。万不可保留!什么人心里抱怨艰难。笑话!再难,能难得过列祖列宗创立江山!竟然还有人说,绝对想不到大家闺秀不缠足会是何等模样?那你们想没想到,朱明皇朝亡了国,成全了我大清的江山?明明是功在千秋的事情,难道因为一时的艰难就不做了吗?身为人臣,为主分忧。你们想的应该是如何让它变得不再艰难,而不是来和本宫抱怨,请本宫改变自己的想法!”
忽而琬潆一笑,一改刚才的震怒,缓缓坐回龙椅,柔声道:“要让本宫体恤你们的辛苦,也不是不可以。坚决要保持缠足,也同样不是不可以。只是……凡身有功名之人,其家中有缠足之人,则为大不敬,降职审查。”自己还就不信了,是缠足重要,还是切切实实的功名官职重要。二者取一,受到了切实的威胁,自己相信会有很多人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的。继续道:“凡无功名在身之人。家中裹足女子,不事生产,故而当课以重税。每户税十则加三。”有功名的人家很多时候都是不用纳税的。而没有功名的,既然坚持要缠足,好么,你就正好多破些财,替国家做贡献吧。
琬潆仍不解恨,又道:“凡裹足之女,视为贱籍。”看着底下众人,勾起一抹恶意的微笑,菱唇轻启,吐出几个字,“而,良、贱、不、婚。”贱籍可以说是古人最害怕的惩罚之人。主要是奴婢、佃仆,、乐户、丐户、世仆、等等。社会地位很低,得到的保障也少。即使打死了一个贱籍之人,通常也不需要像打死了良民一样被判处罪行。大都是赔些钱财了事。一旦入了贱籍,生死不由自己,而且很难脱籍。就是万幸中的万幸,能够脱离贱籍。三代之内也不能参加科举。可以说真正是社会的最底层。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男子为了享乐呼吁缠足,也就算了。可是女子本身就不肯接受禁止缠足的法令,这就令人无可奈何、痛心疾首了。即使明知道她们的眼光受到了局限,但依然不能停止自己的迁怒。自己不怕那些人不肯妥协,不裹小脚总比嫁不出去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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