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坦克集团军的建立、编制和战斗能力(12 / 16)
重100吨。如果运输车辆为坦克和自行火炮运送2-2.5个弹药基数和4-4.5个油料基数,那么每个集团军要运仓的弹药和油料约需1600-2500辆2.5吨的汽车。另外还需要500余辆汽车作为勤务车(修理车、充电车等)。炮兵部队约需1400-1500辆汽车。运迭给养、备件和工程、化学等物品还需要500-600辆汽车。1个坦克集团军总共需要4500-5500辆汽车。1个集团军当时大约实有这么多汽车(1个军约2600辆,集团军值属队800辆),但运输车辆往往不够用。1个2或3军制的集团军的标准编制:运输汽车4380-5000辆,特种汽车465-7吐。辆,吉普车163-236辆。坦克集团军的汽车运输部队如能按上述编制配齐,完全可以满足运输物资器材的需要,但运输车辆一般都缺编10-2-5%。坦克集团军的修理、后逸部(分)队通常包括2个修理营(1943年夏以前为一个)、2-3个抢救连和1-2个坏车收集所。每个坦克(机械化)军有1个坦克修理队和1个活动汽车修理队。这些修理单位可完成坦克和汽车的换件中修和小修。其修理能力为每月完成22辆坦克的中修。每个坦克(机械化)旅编1个技术保障连,可完成车辆、武器的小修。把部队修理器材计算在内,坦克集团军可完成85%的中修。战斗经验证明,在坦克集团军编成内必须有筑路部队。因为几乎.在所有的、特别是深远的进攻战役中坦克集团军的后勤机关都要在没有前、后送道路的情况下行动。没有筑路部队就难以保障及时向部队前送物资器材。
交通指挥勤务的组织也有很大困难,因为浪有专门训练的部(分)队来完成这些任务。
总的看来,坦克集团军在战争年代编制上的变化,有利于提高它的突击力、火力和机动力。对于执行侦察、对空防御和后勤保障任务,已具备了较为有利的条件。集团军增编了战斗和后勤保障部队以后,有了较大的战役上的独立性。单一兵种的坦克集团军的指挥机关能顺利完成任务。在战争过程中,根据战斗经验和经济能力的不断提高,指挥机构的编制和技术装备也不断改进。坦克集团军指挥机构的第一个编制,于1943年2月由最高统帅部大本营批准。从结构上看,这个编制类似于合成集团军和混编坦克集团军的编制。
坦克集团军作战行动的特点决定了其野战指挥机构的编制特点。其机动能力略强于合成集团军和混编的坦克集团军,人员减少了15-20%。此外,在野战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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