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重新解释三个中国(13 / 15)
纪九十年代前后的事情。它们中一半左右的前身是民间施工队伍;另一半,大抵是有这样或那样权力背景的人士在操盘。国营单位实行股份制改造以后,也从国营建筑行业分化出一些人士,形成以民间股份资本运营的房地产公司。
最初,它们只不过活动在大城市的边缘,悄然进行,并不太引起社会关注。动作也都不是很大,对城市规划不构成直接的影响——无论可喜的还是可忧的。
到了九十年代中期,它们开始深入城市腹地;而对城市规划形成凶猛影响,则是近几年的事。
客观地说,这一时期的城市建筑,较之八九十年代,质量有了多方面的提高。城市的容貌,由于民间房地产业加盟建筑而迅速改观,受益匪浅。中国第一批有经济能力购置私人房产的人士,对民间房地产公司的涌现亦多持肯定和欢迎的态度。至二千年前后,民间房地产业便如雨后春笋,遂成为利润回报最为丰厚的民间行业。
我个人认为,倘论及建筑风格、建筑艺术、建筑美学,仅就商品住宅楼盘而言,既不可要求甚高,亦不可评估太低。要求甚高,其价格将更加使一般城市居民望而生畏;评估太低,将有矫情之嫌。中式风格也罢,欧式风格也罢,二者结合的风格也罢,归根结底,一分钱一分货,风格和艺术是要作价买卖的,当由市场供求关系来调节。依我的眼看来,某些极其高档的商品住宅,不是还不够怎样,而是里里外外已经太过奢华了。在一个发展中国家,在一个贫困人口极多的国家,在一个贫富差距极大并且越来越大的国家,豪宅的不断推出而且当然都是隆重推出,显然具有超现实主义的意味。其品质无论多么人性化,也只不过是极少数人才配享受的人性化,与绝大多数的、一般的人没什么关系。北京的天通苑和回龙观大社区,那里的楼房是没什么建筑风格、艺术和美学的特别处可谈的,离市区远,交通不便,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很不完善,但是巴望入住那里的楼房的北京人家,目前仍成千上万,而且要经过有关部门的资格审批。不是对富有程度的认定,而是对贫困程度的认定。
种种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的不良现象、堪忧现象,我的眼当然也看到了那些,我当然也承认那些现象对于城市自身容貌的气质的破坏。
但是我认为,在设计和规划二者之间,以上现象的责任,当主要归于后者,即主要归于负责城市规划的官员。没有权力的批准,任何房地产商决然不可能在城市的任何地方动土开工。只有权力的批准,没有权力的要求,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