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掌控四镇(廿一)(9 / 21)
,程、朱亦可学而至也。”“知一句便行一句,此力行之事也。”他认为“力行”就是要“脚踏实地”,“不说大话,不务虚名,不行驾空之事,不谈过高之理。”“知一句便行一句,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注重实效,反对“但凭心所悬惴者为高。”其务实态度与当时以倭仁为代表的主敬派不同,主敬派认为程、朱已将解决,后来学者只需一切照旧。
其次是重新解释“理”,以“礼”实践“仁”,以“法”惩罚犯罪。
曾国藩的经济新儒学由于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因此他重新解释理学的“理”。他说:“理则礼也”,这就是说在道的根本是“理”,但是这个“理”有其外在的表现,这就是孔子所说的“礼”。《论语》记载: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仁”是儒家思想核心,从理论与实践来看,“仁”属于“理”的范畴,而“礼”则是属于实践的范畴,因此,从曾国藩的经济新儒学出发,他更重视“礼”的方面。他说:“古之君子之所以尽其心、养其性者,不可得而见: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一秉乎礼。自内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道德;自外焉者言之,舍礼无所谓政事”,“先王之道所谓修己正人经纬万汇者何归乎?亦曰礼而已矣”,他认为学礼就是“经济之学”。“尝谓古人无所云经济之学,治世之术,一衷于礼而己。”“盖圣王所以平物我之情而息天下之争,内莫大于仁,外莫名于礼。”
因此,要落实“仁”的最高境界,就必须实践“礼”。“礼”是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典章制度的总称。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
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孔子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到了战国时期,孟子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德行之一。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视礼,他著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他认为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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